c114讯 2月11日消息(颜翊)亨通光电发布公告称,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2月18日通过议案,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.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。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。公司实际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。
2019年7月8日,亨通光电董事会通过议案,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.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。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。亨通光电实际使用7.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。
亨通光电已于2019年7月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中的3.1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。
2020年2月10日,亨通光电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中的0.9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,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.4亿元中的1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,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。
截至本公告日,亨通光电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。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.4亿元募集资金中的剩余6.4亿元暂未归还,亨通光电表示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,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作者:c114通信网 颜翊